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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暑假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通知
2013-07-18 15:02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310号)精神,保证我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保障我校仪器设备正常使用,于暑假期间开展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集中维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明确管理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各部门、院(系)要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假期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定期检查,做好工作记录。要做好实验室设备与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在暑假前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组织检查实验室防火、防盗设施是否齐全。

(二)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程序。各部门、院(系)要不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对实验室做好定期检查,关好水、电、气等开关,防止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等材料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记录,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死亡或传播;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危险源的监管,严格执行保管制度,强化领用、交接、运送、使用、退还、三废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尤其是运送过程和用剩物品、药品处理等环节的管理,严防丢失、被盗,数量较大的危险化学品须移交国资处危险品仓库代为保存。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人员岗前培训与定期考核制度,确保实验室每位在岗人员符合岗位技能要求。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规章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一)做好一般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各使用单位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需要定期进行保养的仪器设备(如定期通电、通风、除湿、加油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安排人员定期进行通电、通风、除湿等维护工作;假期期间不需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按照操作规程做好关机与系统维护工作;假期期间需要正常运行的设备与系统,要做好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与系统正常工作。

(二)做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各使用单位要做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

(三)做好仪器设备集中报修工作。对于使用单位不能自行维护与维修的设备与系统,包括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技术参数有较大误差需要校准和计量检测的仪器设备、多媒体(投影机、中控)等系统,填写仪器设备维修单(从国资处网站下载),于2013719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由计量维修中心安排集中维修。

各部门、学院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实验室管理科6913087;计量维修中心69130906913088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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