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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材料计划的通知
2012-05-14 15:18  

国有资产管理处【20121

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保证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实验教学物资的及时供应,现将下学期低值易耗材料计划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525-2012年6月5

二、申报方式

1、各单位申报时使用网络版《低值品管理系统》软件。

2、滨州、烟台两校区分别填报,并在填报时注明烟台、滨州校区编号。

3、申请表中请注明开课年级、专业及班级数。

4、各申报部门将申报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研究生实验教学用材料计划提交研究生处审批,本专科实验教学用材料计划提交至各学院审批。

5、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后提交国资处,并提交书面计划一份(附制表人、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三、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计划为一学期的综合计划,包含研究生实验教学、本专科实验教学、集中实验及实践考试用化学及生物试剂、中西医药品、小型低值医疗器械(单价低于500元)及辅料、玻璃器皿。科研用耗材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本着“统筹计划、节约、实用”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时严格按照下学期的实验内容及工作量,清点各单位库存材料,避免重复购置,物资浪费。

2、各单位所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申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及数量

3、提供申报计划时必须附有书面的实验教学用实验教程及学时数,特别是教学课程改革后实验所需的实验材料必须后附实验课的简要介绍(实验目的、所需材料规格、数量等)。

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易制毒、剧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必须严格根据实际用量按照购置程序进行申报。

5、各申报单位所需购置的耗材在低值品管理系统中未有编号者,请汇总后与物资供应科联系添加。

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处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审报计划审批后务必于201265日前将申报计划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烟台校区)

联系人: 尹士珍 徐斌

联系电话:6913089 6913087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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